附属中学

总第89期 整治门前交通拥堵 构建良好交通环境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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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度第二学

期第11周国旗下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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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门前交通拥堵 构建良好交通环境

——致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体同学的倡议书

各位同学:你们好!

银湖南路是我市交通主干道,车流量极大,为有效缓解银湖南路皖南医学院门口至沃尔玛超市路口一段的交通拥堵现象,方便你们的家长接送你们上下学,提高师生及你们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学校经过与镜湖交警大队协商,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 本着方便有私家车家长原则,确保交通高峰时段与家长接送高峰时段不发生局部拥堵,镜湖交警大队决定划定学生家长上放学接送车临时停车区域,保证接送车辆有序畅通。停车区域为:银湖南路附中过街天桥至沃尔玛路口非机动车道、两侧的快车道只允许停放一排机动车、沃尔玛路口至高架桥的非机动车道单排停放。所有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驾驶员必须留在驾驶室内

停车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6:30-7:30;中午11:30-12:00;下午14:00-14:30;下午17:45-18:30。

二、 镜湖交警大队将在原有交通标志标牌的基础上,增减优化有关标志标牌,给私家车家长提供明确性指示和禁令,尽量在无交警指挥疏导时,实现常态化管理模式。交警部门在附中过街天桥下端增设提醒式交通标牌,学校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三、整治初期,镜湖交警大队与学校密切配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及门前交通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召开利用升国旗仪式、家长会等,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组织一次性成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交通安全教育“五进”的要求,今后警校双方将建立共建关系,所有师生及家长每季度都要接受交通法规、事故处理、车驾管知识的培训(或参观交警大队智能指挥中心、评选交通安全守法优秀学生等形式)提高安全意识,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将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加以贯彻落实。

四、 警校双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联合制作安师大附中家长接送车临时停放标志,确保有限的交通资源用到广大师生及家长身上;在此请有私家车接送的学生告知家长,在交警部门未经允许的路段、时段临时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时,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及时录入系统进行非现场处罚。遇有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各位同学,保护你们的人身安全既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努力的方向,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响应学校和交警部门的要求,提醒家长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每一个优秀附中学生的背后,一定会站着两位非常优秀的附中学生家长),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各位家长能够起到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我校的文明创建工作一定会奉献出更多的正能量!谢谢大家!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德育处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