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放假期间,保卫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并将假期值班表报安徽师大办公室、保卫处,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科以及辖区派出所;德育部门负责督促各年级要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和各种疾病防控、卫生防疫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日。
如有变化以上级通知和媒体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