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助〔2013〕12号
关于开展2013年芜湖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安师大附中: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3〕115号)要求,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我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评选和推荐,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的成效。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和参赛对象
此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资助政策·助我成才”。
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国家资助及学校奖、助政策的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
(二)征稿方式
1、各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本级和所辖学校学生征文的征集与初评工作,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征文的征集、初评与推荐工作,层层推选,确保质量。
2、无为县推荐征文数30篇,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推荐征文数各10篇(原则上中职和普高推荐篇数各占一半),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推荐征文数3篇。
3、市直属普高学校和中职学校每校选送2-3篇。
4、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初评后将优秀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whsjyjxszzzx@163.com;联系人:俞小燕,联系电话:0553-3845941。
三、征文要求
1、征文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体现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内容真实感人,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性,文风平实,文字在1000-3000字左右,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每篇征文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各单位需对所报送征文真实性负责。
2、征文正文格式: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字体字号: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正文下面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学校××班级)和指导老师姓名。
四、评选、表彰
市教育局在各县(区)、学校初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市级评选,并将优秀稿件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本次评选分中职组和普高组,各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另外,省厅根据征文获奖情况设置优秀指导老师奖。6月底公布市级评选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省、市获奖作品将推荐在《大江晚报》上刊载。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