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安徽教育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不断完善实施内容,并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强力推进。目前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社会成效显著,覆盖了大中小学校的各个学段,从“小”到“大”,应助尽助2014年,全省共投入奖、助、勤、贷、补、免等各项资助资金96.8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和幼儿1492万人次。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次较2013年分别增长11.8%和4.4%。
为确保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省教育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要求,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
一是落实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提标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5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每年生均2000元。省教育厅要求,春季学期未执行新标准的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须一次性予以补发。
二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子创造公平成长环境。7月13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这六项核心工作。
为确保新政策落地,省教育厅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于7月中旬正式向公众发布《2015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和《2015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就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时间、办理要求、所需材料等进行了详细阐述。7月24日开展了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培训。目前,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网点均已开始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其中: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20日。
三是继续实施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今年我们还继续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我省共获得资金555万元,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次性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本级学生申请、评定、公示、资助款发放工作。
四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和认定把关工作。精准认定受助对象是确保学生资助公平公正的关键,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资助对象认定领导小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努力通过可量化、易操作的指标和严谨细致的核查工作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
为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我省已连续3年开展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要求各市县、各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同时要求各市县、各高校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与认定工作,确保其及时得到资助。各高校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顺利报到入学。
五是切实加强资助监管。自2008年起安徽省政府已连续8年将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多年来我们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制度和年度绩效考评机制,督促各地各校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2015年上半年我省通过开展工作巡查、数据核查、资助资金审计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加强资助资金监管。新学年我省将继续加大资助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省教育厅继续在《高校招生报考指导》上刊登资助政策简介,组织全省高中学校张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要求各高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向每位新生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各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步寄送本学段的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和申请表。8月中旬省教育厅将通过安徽政府网、安徽教育网分别开展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在线与广大网友互动,详细介绍和解答学生资助政策,省教育厅微博、安徽学生资助微博将同步播发。我们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宣传资助政策、办理流程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各市县(区)也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宣传活动。
七是畅通咨询投诉方式。我省常年开通中职、普高、高校和助学贷款咨询投诉电话(中职:0551-62831830;普高:0551-6281153;本专科:0551-62831889;研究生:0551-62831850;助学贷款:0551-62831867),各市县区、各高校咨询投诉电话也已经公布。对举报投诉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除热线电话外,我们还通过安徽教育网、中安在线和厅长热线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咨询及投诉举报。
从今年8月份起,我们在安徽教育网、安徽学生资助网常年设立“学生资助咨询平台”,及时解答各类政策咨询,请大家予以关注。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贯彻和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水平,把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实事抓好、好事办好。
资助体系全覆盖资金投入近百亿
幼儿园:按照“以县为主,先试先行”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014年,资助学前教育在园幼儿8.2万人,资助金额3087万元。
小学、初中:“两免一补”、“营养餐”。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发《新华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014年,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75.5万人次,58.9亿元。其中:612万人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共计44.3亿元;546.5万人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共计7.2亿元;99.3万人受惠于营养改善计划,共计5.4亿元;17.7万人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2.0亿元。
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覆盖面20%),同时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实施校内奖助免等资助措施。
——2014年,资助普通高中学生34.0万人,资助金额4.8亿元。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25.1万人,资助金额3.8亿元。
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免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同类型同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年),对三年级学生实行顶岗实习,同时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实施校内奖助贷免等资助措施。
——2014年,资助中职学校学生44.7万人次,资助金额9.3亿元。其中,28.4万人享受免学费,免费金额7.0亿元;7.9万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1.2亿元。
普通本专科生:“奖、助、贷、勤、免、补”等多元资助。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对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对高考录取新生实施路费补助;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实施校内奖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同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高校 “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和入学手续。
研究生:奖、助、贷结合。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奖励面、等级和标准,但奖励标准不能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
——2014年,资助普通高校学生111.7万人次,资助金额12.1亿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7.5万人次,1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