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电脑招标书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09-13

电脑招标书

我校将对办公电脑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数量20台

2、参数

电脑主要参数

参考品牌

DELL、联想、HP等

基本性能

CPU

Intel酷睿i3及以上

核心数量/SMT技术

双核心/四线程

CPU频率

3.0GHZ及以上

二级缓存

4MB

主板/内存

内存大小

4GB

内存描述

DDRIII

存储性能

硬盘容量

500GB

硬盘描述

7200转,SATAII

视频/音频

显示器大小

19-21英寸

显示器描述

宽屏LCD

显卡类型

独立

显存容量

512MB DDR3及以上

其他:

操作系统:Windows 7

保修:1年免费更换,3年免费上门保修

3、为确保本次采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信誉优良;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的必须提供,以示产品的纯正;售后服务承诺须明确详细。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含 50万元,以下同)以上。

5、评标方法和原则: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师大附中总务处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安师大附中总务处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9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553-13956208797 联系人:范先生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二、投 标 人 须 知

采购实行询价招标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

(一)、报名手续

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投标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向采购方购买标书方可报名投标。

(二)、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

2、制造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

(三)、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

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

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共贰份,分别注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2、逾期送达的;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五)、开标方式

经查验标书合格后,由采购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场拆封,并报出价格。

(六)、评标、定标原则:

招标人组织成立评标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若投标人所报产品配置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则优先中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落标后全额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师大附中总务处。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投送和开标地点:安师大附中总务处

(十二)、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盖章。

(十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553-13956208797 联系人:范先生

三、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方): 安师大附中

乙方(供货人):

商品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 计

甲、乙、两方根据2010年 月 日举行的询价招标采购达成本合同

一、 中标商品清单 单位:元

注:报价包括设备制造、材料采购、设备运输到工程现场的运输、装卸费用,指导安装、调试及使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等全部费用。

二、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

甲方须提供全新货品,正品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软件齐全(甲方将所有设备名称、规格、产品序列号打印一份清单,由乙方开箱)。

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售后服务:

甲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 乙方应将在交货后的一周内组织人员安装,故甲方在此期间应根据实际需要派驻若干技术人员做到:指导现场安装和调试,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设备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2) 甲方派技术人员在乙方现场培训后进行最终验收。在买方安装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 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位,一般维修应在24小时内完毕,如48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配件、甚至整机备换。

(4)甲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四、交货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将所售合格商品交付甲方并完成项目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 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 供方应将所供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需方。

4、交货地点:安师大附中总务处

5、安装、调试和终验收:

5.1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5.2卖方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5.3终验收在买方所在地按国家标准(或制造厂家标准)进行。

5.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5.5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采购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验收合格。五、付款方式

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采购验收单》上签字盖章,10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95%货价款,余款5%在一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采购验收单》后20天内退回。

七、违约责任

甲方无理由拒收合格商品,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10%的违约金。

乙方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10%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商品的,甲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0.5%/日的违约金。

八、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芜湖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签定地:安师大附中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