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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办事项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5-09-28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办事项

来源:芜湖教育网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维护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证书,确因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后需要补办的,首先需要提交本人档案里原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二、提交本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三、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教师资格网可以下载),按要求本人填写好部分栏目内容。

四、准备好办理证件的小二寸证件照三张。

五、高中、中职类到市教育局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初级以下到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随到随办。如需要请他人代办的,请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0553-3843297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区) 邮编:241011

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0553-2963090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八楼 邮政编码: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