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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劳动评价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升学评优参考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5-08-06

教育部:劳动评价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升学评优参考

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日前,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点击阅读全文,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

《意见》对中小学劳动教育设定了怎样的目标?

《意见》既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培养目标,也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工作目标。

培养目标:旨在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工作目标:一是在宏观目标上,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二是在微观层面上,提出具体工作路径,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意见》提出了劳动教育的四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中小学劳动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是坚持有机融入。要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

三是坚持实际体验。要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坚持适当适度。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意见》对各地各校开展劳动教育明确了哪些路径?

《意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实施途径,提出要切实抓好相关课程、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关键环节。

一是落实相关课程。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将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开足开好。要明确并保证劳动教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三到九年级切实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通高中阶段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课时可视情况相对集中。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少先队活动课中也应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二是开展校内劳动。要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三是组织校外劳动。要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城镇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进行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

四是鼓励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要密切家校联系,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使他们懂得劳动在孩子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

《意见》在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意见》对形成劳动教育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四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文件的落实,加强领导是关键的一步。《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责任主体和负责部门,特别是加强县级统筹,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还要加强校内校外统筹,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师资建设。全面加强劳动教育,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意见》提出要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劳动教育教师同等对待,以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要加强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加强资源开发。劳动教育资源本身是很丰富的,工厂、农场、商店、田园,到处都可以是劳动教育的场所。目前劳动教育资源显得缺乏,关键在于开发不足。《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要加强劳动教育资源的开发。要求各地各校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中的闲置校舍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闲置厂房等社会资源,建立各行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从而满足劳动教育需要。

四是加强督导评价。《意见》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同时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劳动教育最重要的是过程,因此要加强过程性评价。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督导评价,真正使《意见》得以贯彻实施,从而使劳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促进他们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