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有诗书气自华!看看林语堂、季羡林、莫言如何谈读书
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炎热暑期,是一段难得的清闲而又自在的读书时间。泡上一杯茶,捧起一本书,那种沉浸其中的感觉,恐怕也会让心境变得平静清凉。林语堂、季羡林、莫言都是“书迷”,他们持有什么样的读书观呢?到文中寻找答案吧!
读书的艺术 林语堂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e)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像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 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 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像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炼”,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 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她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内容来源于《林语堂文集》)
做一个“难得糊涂”的读书翁
季羡林
我是一个最枯燥乏味的人,枯燥到什么嗜好都没有。我自比是一棵只有枝干并无绿叶更无花朵的老树。
如果读书也能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
好读“闲书”
我读的书可谓多而杂,经、史、子、集都涉猎过,但极肤浅。小学中学阶段,最爱读的是“闲书”(没有用的书),比如《彭公案》、《施公案》、《洪公传》、《三侠五义》、《小五义》、《东周列国志》、《说岳》、《说唐》等等,读得如醉似痴。《红楼梦》等古典小说是以后才读的。读这样的书是好是坏呢?从教养我、盼望我光大门楣的叔父眼中来看,是坏。但是,我却认为是好,至少在写作方面是有帮助的。
我6岁那一年的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我在济南上了小学、中学。
叔父对我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正谊中学有一位教高年级国文的教员,叫徐(或许)什么斋,对古文很有造诣。他在课余办了一个讲习班,专讲《左传》、《战国策》、《史记》一类的古籍,每月收几块钱的学费,学习时间是在下午4点以后。叔父要我也报了名。每天正课完毕以后,再上一两个小时的课。除了上面说的那一些古籍外,还学了哪些东西,现在已记不清楚;学了多长时间,也印象不深;有多少收获,也说不清楚了。
当时,济南有一位颇有名气的冯鹏展先生,老家广东,流寓北方。冯先生英文水平很高,白天在几个中学里教英文,晚上在自己创办的尚实英文学社授课。他住在按察司街南口一座两进院的大房子里,学社就设在前院几间屋子里,另外还请了两位教员,一位是陈鹤巢先生,一位是纽威如先生,白天都有工作,晚上7时至9时来学社上课。当时正流行diagram(图解)式的英文教学法,我们学习英文也使用这种方法,觉得颇为新鲜。学社每月收学费大洋三元,学生有几十人之多。我大概在这里学习了两三年,收获相信是有的。
叔父显然认为,这样对我的学习压力还不够大,必须再加点码。他亲自为我选了一些古文,讲宋明理学的居多,亲手用毛笔正楷抄成一本书,名之曰《课侄选文》。有空闲时,叔父亲自给我讲授,他坐,我站,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要说我真感兴趣,那是谎话。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那时候,我们家没有电灯,晚上,把煤油灯吹灭后,躺在被窝里,用手电筒来看。那些闲书,都是洋光纸石印的,字极小,有时候还不清楚。看了几年,我居然没有变成近视眼,实在是出我意料。
我不但在家里偷看,还把书带到学校里去,偷空就看上一段。校门外左边空地上,正在施工盖房子,运来了很多红砖,摞在那里,不是一摞,而是很多摞,中间有空隙,坐在那里,外面谁也看不见。我就搬几块砖下来,坐在上面,在下课之后,先不回家,掏出闲书,大看特看。书中侠客们的飞檐走壁,刀光剑影,仿佛就在我眼前晃动,我似乎也参与其间,乐不可支。等到脑筋清醒了一点,回家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常常挨数落。
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把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仍无掌上功夫,才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这样的闲书,我看得数量极大,种类极多。光是一部《彭公案》,我就看到了四十几续部,书中越说越荒唐,越说越神奇,到了后来,书中的侠客个个赛过《西游记》中的孙猴子。但这有什么害处呢?我认为没有。除了我一度想练铁砂掌以外,并没有持刀杀人,劫富济贫,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不但没有害处,我还认为有好处。记得鲁迅先生在答复别人问他怎样才能写通写好文章的时候说过,要多读多看,千万不要相信《文章作法》一类的书籍。我认为,这是至理名言。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古今中外赞美读书的名人和文章,多得不可胜数。张元济先生有一句简单朴素的话:“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可见他对读书重要性的认识。
为什么读书是一件“好事”呢?
也许有人认为,这问题提得幼稚而又突兀。这就等于问“为什么人要吃饭”一样,因为没有人反对吃饭,也没有人说读书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却认为,凡事都必须问一个“为什么”,事出都有因,不应当马马虎虎,等闲视之。现在就谈一谈我个人的认识,谈一谈读书为什么是一件好事。
凡是古老的事情,我们常说“自从盘古开天地”。我现在还要从盘古开天地谈起,从人类脱离了兽界进人人界开始谈。人成了人以后,就开始积累人的智慧,这种智慧如滚雪球,越滚越大,也就是越积越多。禽兽似乎没有发现有这种本领,一只蠢猪一万年以前是这样蠢,到了今天仍然是这样蠢。人则不然,不但能随时增加智慧,而且根据我的观察,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有如物体从高空下坠一般。到了今天,达到了知识爆炸的水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克隆”使全世界的人都大吃一惊。有的人忧心忡忡,不知这种技术发展下去将导致什么后果。信耶稣教的人担心将来一旦“克隆”出来了人,上帝将向何处躲藏。
人类千百年以来保存智慧的手段不出两端:一是实物,比如长城等等;二是书籍,以后者为主。在发明文字以前,保存智慧靠记忆;文字发明了以后,则使用书籍。把脑海里记忆的东西搬出来,搬到纸上,就形成了书籍,书籍是贮存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宝库。后代的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前人的智慧。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永远不停地向前迈进,靠的就是能读书又能写书的本领。我常常想,人类向前发展,有如接力赛跑,第一代人跑第一棒;第二代人接过棒来,跑第二棒,以至第三棒、第四棒,永远跑下去,这样智慧的传承也永无穷尽。这样的传承靠的主要就是书,书是事关人类智慧传承的大事,这样一来,读书不是“天下第一好事”又是什么呢?
但是,话又说了回来,中国历代都有‘读书无用论”的说法,读书的知识分子,古代通称之为“秀才”,常常成为取笑的对象,比如说什么“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是取笑秀才的无能。这话不无道理。在古代——请注意,我说的是“在古代”,今天已经完全不同了——造反而成功者几乎都是不识字的痞子流氓,中国历史上两个马上皇帝,开国“英主”,刘邦和朱元璋,都属此类。但是,话还要再说回来,中国悠久的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是这一批地痞流氓,还是“秀才”?答案皎如天日。这一批“读书无用论”的“现身说法”者,除了镇压人民、剥削人民之外,只给后代留下了什么陵之类,供今天搞旅游的人赚钱而已。他们对我们国家并无贡献可言。
藏书与读书
有一个平凡的真理,直到耄耋之年,我才顿悟:中国是世界上最喜欢藏书和读书的国家。
什么叫书?我没有能力,也不愿意去下定义。我们姑且从孔老夫子谈起吧。他老人家读《易》,至于韦编三绝,可见用力之勤。当时还没有纸,文章是用漆写在竹简上面的,竹简用皮条拴起来,就成了书。翻起来很不方便,读起来也有困难。我国古时有一句话,叫做“学富五车”,说一个人肚子里有五车书,可见学问之大。这指的是用纸作成的书,如果是竹简,则五车也装不了多少部书。
后来发明了纸。这一来写书方便多了。但是还没有发明印刷术,藏书和读书都要用手抄,这当然也不容易。如果一个人抄的话,一辈子也抄不了多少书。可是这丝毫也阻挡不住藏书和读书者的热情。我们古籍中不知有多少藏书和读书的故事,也可以叫做佳话。我们浩如烟海的古籍,以及古籍中寄托的文化和理想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历千年而不衰,我们不能不感谢这些爱藏书和读书的先民。
后来我们又发明了印刷术。有了纸,又能印刷,书籍流传方便多了。从那时起,古籍中关于藏书和读书的佳话更多了起来。宋版、元版、明版的书籍被视为珍品。历代都有一些藏书家,什么绛云楼、天一阁、铁琴铜剑楼、海源阁等等,说也说不完。有的已经消失,有的至今仍在,为我们的今天服务。我们不能不感激这些藏书的祖先。
至于专门读书的人,历代记载更多。也还有一些关于读书的佳话,什么囊萤映雪之类。有人做过试验,无论萤和雪都不能亮到让人能读书的程度,然而在这一则佳话中所蕴含的鼓励人读书的热情则是大家都能感觉到的。还有一些鼓励人读书的话和描绘读书乐趣的诗句,如“书中自有颜如玉”之类的话,是大家都熟悉的,说这种话的人的“活思想”是非常不高明的,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赞赏。关于“四时读书乐”一类的诗,也是大家所熟悉的。可惜我童而习之,至今老朽昏聩,只记住了一句:“绿满窗前草不除”,这样的读书情趣也是颇能令人向往的。此外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之类的读书情趣,代表另一种趣味。
这样藏书和读书的风气,其他国家不能说一点没有;但是据浅见所及,实在是远远不能同我国相比。因此我才得出了“中国是世界上最爱藏书和读书的国家”这一简明而意义深远的结论。
(内容来源于《秘书工作》杂志)
阅读与人生 莫言
我童年最大的痛苦就是没有书读,而现在最大的痛苦就是书太多读不过来。我总结出一条经验:当书越多的时候,实际上人读书的热情就越淡薄;当书越少或者找不到书读的时候,人渴望读书的热情就会越高。在这里,主要讲一下我读书的经历以及阅读对于创作以及人生的影响,希望同大家一起分享。
在阅读中快乐地成长
我是1955年出生于山东的一个农村,十几岁的时候正赶上文化大革命,辍学回家。但我已经具备了很强的阅读能力与对读书的渴望。当时农村的物质生活非常艰苦,再加上文化大革命对文化的摧残,能够找到的可读的书籍屈指可数。为了读到一本书,我常常要付出沉重的劳动来进行交换。
记得我邻村同学家里有一本绘图版的《封神演义》,为了读到这本书,经常要去那个同学家中替他推磨。推磨是让孩子痛苦不堪的一种劳动,因为它非常单调,没有任何趣味。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小学老师,他收藏了十几本革命小说,比如《苦菜花》《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等。这些书被我借到之后,都是用最快的时间读完。当时我们家养了两只羊,放羊的任务就落在我的肩上,但借到书后,我往往钻到草垛里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两本书看完。书读完了,天也黑了,羊饿得“咩咩”直叫,回到家难免要受到家长的惩罚,即便这样心里也不后悔。
现在回忆起来,像我刚才提到的红色经典小说,它们的主要情节、主要人物甚至主要人物讲过的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至今记忆犹新。这说明童年确实是一个读书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记忆力特别强,读书的热情特别高,读过了也能够记得住。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得来一本书确实不易,因此对得来的机会格外珍惜。
让我收益最大的是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我大哥家中留下很多中学语文教材,每逢雨天无法下地,我便躲到磨房里去读这些课本。当时的语文课本分为汉语和文学两种教材,汉语教材主要讲逻辑、语法、文言文;文学教材主要选录了古今中外名著的片段,比如《林家铺子》《骆驼祥子》《说岳全传》《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等等。
这些教材虽然很薄,但它们打开了农村少年的眼界。茅盾的《林家铺子》使我知道了民族资本家和民族资本走过的艰难道路,《雷雨》让我知道了话剧的艺术表现形式,老舍的《骆驼祥子》让我知道了北京车夫的艰苦生活以及生动活泼的北京方言。
《骆驼祥子》中有个细节讲到,车夫祥子饱喝了一顿凉水之后,肚子里发出的声音就像刚饮了水的骡马一样。这让我产生了非常深刻的感受。我们当时在农村非常累了之后饱喝一顿凉水,活动之后肚子就会发出“吮当吮当”的响声。这种描写非常生动、准确、独特,这对我后来走向文学道路进行人物描写产生了很大的榜样作用。我童年读过的书不多,但是非常广,而且都是精读;因为读物非常少。所以,对中学语文教材的阅读还是让我受益终生。
后来我到了部队。在中国上世纪的60、70年代,农村青年能参军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因为农村青年没有什么出路。我在部队中的任务很单调,就是站岗。我所在的部队是驻扎在农村的,干部战士加起来就十几个人。作为人民公社的饲养场,没有人来查岗,这样我就在岗上偷偷地读书。当时我们一个战友的未婚妻在县城当图书管理员,每个星期我都会从她那里借古今中外的小说,比如《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约翰克里斯朵夫》等等。很多外国的经典名著是在部队站岗的三年间读的,这三年的阅读使我的眼界更加开阔,也了解了更多世界文学知识。
1979年,我被调到河北保定的一所解放军军校。学校里有个小图书馆,许多人不愿意担任图书管理员,我主动要求当图书管理员。这三年期间,我利用图书管理员的便利还是读了不少书。
后来学校让我当政治教员,教大学里的《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这些内容都是我第一次接触。当时判断一个政治教员水平的高低就是看能否脱稿讲课,如果能够脱离书本,滔滔不绝地讲完一堂课的话,大家就认为这个人水平非常高。我当时很年轻,几乎可以把当天要讲的课背下来,所以来听课的首长还有观摩的教员,都感觉我很有理论水平。这种背诵对我后来的创作还是有很大帮助,因为我不能完全照本宣科,需要从别的著作里抽出一些内容来丰富自己的讲座,为此我读了一些德国古典哲学的著作。
1984年考到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时候我开始写小说,这都归功于在保定几年打下的基础。简单回顾了一下我这几十年读书的过程,阅读对我人生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我每天都会收到一大堆的刊物。虽然我从事的是小说创作,但我的阅读范围反而更广,有一些小说之外的好读物也能给我带来极大的阅读快感,让我燃烧起当年有过的阅读乐趣。
对于一个学生而言,如果确实有创作的才能,不妨让他写写诗歌、小说,鼓励他成为一个作家;但是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兴趣,也没有必要强制所有的学生都写小说。
一个人是可以既写出很好的小说,又能够成为屈指可数的优秀学者的,比如钱钟书先生。他一方面写出了《围城》这样优秀的小说,一方面他又是博通古今的大学者。像我这样的作家,没有上过中学、大学,最终还是成为一个被人认可的作家。
假如让我重新走一遍我的人生道路,如果能有一个像大多数孩子一样进入中学、大学学习的过程,我宁愿不要作家这个头衔,因为通过自学成为作家的过程太艰苦,而且这种作家的知识结构是不完整、不系统的,尤其在外语方面,几乎等于空白。假如我们能够打开另一种语言的窗口,用外文去阅读,我相信我们的写作会有很大的改观。语言也需要比较,只有几种语言在参照比较之中,你才能真正体会到母语的奥妙。
在阅读中进行创作
1984年考到解放军艺术学院的时候已经改革开放了,这时候思想界、文艺界、美术界等各个领域都在创新,也都在大胆地向西方借鉴学习。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大量外国文学作品被翻译到中国,我们的作家眼界大开,看到了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法国的新小说派等。虽然这些都是国外上个世纪60年代的作品,但它让我们认识到小说可以这样写,我们恪守的传统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选题和创作原则让外国作家感到非常惊讶。这时候一方面是大量阅读,一方面是积极模仿和创作。
很多人都认为我的创作受了拉丁美洲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影响,对此我也坦然承认。不过直到去年10月份,我才把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完。当时读不完是因为刚翻开书看了几行,就有了创作的冲动。小说里的人拿着磁铁在大街上行走,把每家每户的铁盘、铁钉子都吸出来跟磁铁走。这么夸张的细节,我们生活中太多了。这种魔幻主义创作把我在农村这些年的积累给激活了,因此没等把这本书读完就放下来写小说。
对于年轻人而言,最好的老师就是阅读。年轻人的阅读应该分为几种类型。一是精读;一是泛读。人类的阅读物浩如烟海,就算从刚具备阅读能力开始一直到白发苍苍,也读不到其中的万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把阅读分为精读和泛读就非常重要。对那些已经被确认为经典的读物,我们应该认真读;对于现在的网络作品,一目十行地浏览一下,大概知道在讲什么就可以了。
有了精读和泛读的基础,要想进行小说创作的话就从模仿开始。当然模仿对一个成熟作家来讲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但对初学写作的人来说,模仿不是耻辱,而是捷径。鲁迅早期的作品也都有模仿的痕迹,他的《狂人日记》就是模仿果戈里,但这并不妨碍鲁迅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慢慢他就超越了模仿阶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风。
模仿是培养我们语感的最重要的方法。一个人的语言风格是跟个人对语言的感受相关的。初中阶段对培养一个人的语感至关重要。如果在初中阶段没有培养起一个人对语言的感受,那么后来的努力可能会事倍功半。掌握了一种很好的语感,就好像一个从事音乐的人很好地掌握了一种乐感一样。当时在农村有一些二胡演奏者,他们并不懂乐谱,但他们照样可以拉起琴来演奏一曲委婉动听的乐曲。这种感觉我是亲身经历过的。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我爹说你什么本事都没有,家里有二胡,你练练二胡吧。刚开始拉的时候,只有“吱吱”的声音,这种声音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月,后来发现我己经能够演奏出《东方红》了,我的手、耳朵和《东方红》的旋律建立起一种联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民间艺术家虽然不识乐谱却仍然可以拉出自己心中的旋律的原因。
我的创作也分为几个阶段。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我在部队里开始学习创作,一开始也是模仿,而且模仿得很拙劣。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发表作品,这时还停留在模仿阶段,比如《春夜雨霏霏》,这是模仿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模仿,但他们还是发表了,因为里面己经出现了自己的东西。第一,里面表现的都是中国内容;第二,语言有自己的特色。
真正摆脱模仿状态形成自己文风是在1984年我到解放军艺术学院之后。我想我的成名小说应该是《透明的红萝卜》这部作品。这部小说所描写的内容跟我的经验有很大的关系。我曾经在一个桥梁工地上为一个铁匠师傅做过小工,所以我对打铁非常熟悉。当我描写深更半夜,在一个秋风萧瑟的桥洞里边,一个铁匠炉边,一个赤着上身,只穿一条短裤的孩子,拉着风箱,看着熊熊燃烧的炉火的时候,我们能想象那种很奇妙的感受。
所以,一个成熟作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形成自己的文风,只有他的风格在丰富语言上作出了巨大贡献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他已经超出了一个小说家或小说匠的阶段,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文学家。文学家与小说家是有区别的,小说家成群结队,文学家寥寥无几。在艰苦的岁月里面,尽管前途渺茫,我们还是要努力奋斗。
(内容来源于《中国德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