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学财务处《关于年终津贴扣税方式变动及确认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纳税,不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年终津贴)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单独计税。
二、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予以确认。如未确认,2022年1月起将会暂停扣除,待确认后才能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请各位教职工下载个税App,更新本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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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8日
特别提示:
https://mp.weixin.qq.com/s/iBONfcQ3_ogJa5Qrg6cR5w
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津贴)计税方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