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年终清欠暂付款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11-23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处室文件

财务处[2011]1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年终清欠暂付款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清欠暂付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防止个人长期占用学校资金,2011年度及以前的借款务必于12月25日之前冲报完毕,借有备用金的单位和个人也需先还再重新办理借款。逾期不冲报者,将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校附属中学校财字[2011]9号文件规定,将扣发借款人和审批人的工资或年终校内津贴冲帐,并参照校财字[1996]13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公款占用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冲帐的,请予以文字说明并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延缓)。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审批人。

特此通知。

附:暂付款催款单.XLS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财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