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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服务指南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9-05-07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另须提供户口簿)、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承办机构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服务对象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1)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五、申报材料

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考生考试机构申报,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2.“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由地市及以上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资格由市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审核;

5.体育特长生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统一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6.奥赛、科技竞赛类资格审核由省科协负责;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审核。

六、服务流程

1.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备齐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所在中学(报名点)申报政策加分,签订《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3.所在中学(报名点)将申报加分考生的材料汇总后送县(市)区招办,由县(市)区招办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送市教育考试院复核。

4.市教育考试院分类复核并汇总考生加分信息并于规定时间之前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录入考生政策加分项目,拍摄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芜湖市教育网(http://jyj.wuhu.gov.cn/)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ahzsks.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分分值在考生成绩单上体现。

七、服务时限

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由考生所在报名点,由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84571(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