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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1-08

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11〕1号

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⒈招生院校: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均可举办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招收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经研究,下列五所院校为我省今年招生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⒉招生宣传和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有关招生宣传和审核录取工作,有关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⒊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校2010年度本科招生规模20%以内自行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依据本校2010年度招生计划确定。

⒋报名时间和办法: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均须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于2011年元月20日前到拟申请入学的招生院校报名,填报专业志愿。不能同时报二所以上院校,但可填报服从调剂。

⒌审核录取:各招生院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录取名单,于元月24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各招生院校应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到其他招生院校录取。

⒍入学时间和学制: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二○一一年元月六日

有关招生院校工作联系表

招生院校

地 址

联系电话

安徽师范大学

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0553-3869272、3869939

安徽理工大学

淮南市学院南路

0554-6668769

安徽财经大学

蚌埠市交通路177号

0552-3076769、3058652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路856号

0551-3513043、3513143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合肥市桐城南路375号

0551-3647683、362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