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招考〔2011〕10号
关于2011年普高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招生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初中毕业学校、各相关招生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1年我市普高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和综合高中(以下简称“芜湖师范艺术类”)的招生工作,现就招生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志愿设置
今年我市普高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均在中招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普高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各轮次志愿设置如下:
第一轮:省示范高中,设1个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第二轮: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设1个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第三轮:芜湖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和综合高中,设1个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
二、关于招生范围
普高均面向本区域招收艺体特长生;芜湖师范艺术类面向全市招生,同时可对外地市招生。
三、关于专业加试报名及加试时间
报考普高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中考结束后,考生持中考准考证于6月17日至19日前往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课加试并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各校专业加试统一安排在6月22日—7月1日间进行。各校专业加试时间必须错开,不得重叠,考生专业加试报考学校数不受限制。具体的加试项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四、关于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芜湖市2011年中招考生志愿卡》提前批次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至9日。
五、关于专业加试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校应成立专业加试领导组、工作组、评委组等相关组织,校长是本校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根据校领导组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加试评委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强化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程序,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专业加试工作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市、县教育局将派纪检员负责对加试进行全程监督。
3、认真做好各项成绩的录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数据。
六、关于录取办法
1、各招生学校在考生专业加试结束后,应依考生中考准考证号顺序将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按规定格式录入电子表格并制作成光盘,于7月5日上午报市、县招生部门(市区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中心,三县招生学校报县招生部门)。
2、录取办法:普高艺术类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划定(芜湖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专业课录取控制线由招生学校自行设定;当招生学校专业课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各校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00%的比例(如要求突破该比例,须于考前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划定专业课资格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市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学校录取的普高特长生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排序,前77%为统招生,后23%为择校生,其中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市教招考【2011】5号文件“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录取为一般普高(含市示范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4个C及以上等级。
普高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3、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芜湖师范艺术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计入该校第三批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4、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各批次的录取。
附件:2011年芜湖市市区提前批次普高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招生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