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1〕12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
现将《芜湖市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芜湖市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掌握基本的锻炼技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 工作原则和要求
1、实施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基本锻炼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
2、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3、实施体育考试应体现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纬度的实证材料。
5、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拟定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市区成立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同时设立考务组、仲裁组、宣传组、纪检组、社会监督组、医务组、后勤组、保卫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组确定。
四、考试办法和考务工作
(一) 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市区考试对象为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具有市区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市区初三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三县考试对象(含春招学生)比照市区执行。
2、时间和地点: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芜湖市一中(老校区)田径运动场。
3、成绩评定方法:
(1)分值和结构:根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11年体育考试分值由“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和“体育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日常锻炼分值为10分,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为30分。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计入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2)日常体育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三年来(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参加体育课堂教学、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定,总分10分。具体分值为体育课堂教学占4分,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占3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3分。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执行。因残疾和伤病原因符合体育课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10分。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的评定结果应严格履行公示制度。
(3)体育统一考试项目设置: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设置三大类项目,考生在三大类项目中选择三项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A、男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10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选考一项)
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B、女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8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一项)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体育统一考试总分为30分,单项满分为10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制定我市体育统一考试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县体育统一考试亦应设立男女生各三类项目,必考项目与市区相同,两个选考项目由各县确定。选考项目应列出若干个,学生可从中选择一项或两项。
4、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凡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免考体育。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予以必考项目免考。
⑴对因肢残(须有残疾证)免考体育的学生,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30分评定。
⑵对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18分评定。
⑶对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的考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其免考项目成绩按6分评定。
⑷凡免考体育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学生须填写《2011年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2011年免予体育考试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详细注明原因。肢残学生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伤病学生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和任教体育教师核实签字,由体育教研组汇总后送学校审批,在校内公示。免考申请表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免考材料进入升学档案。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统一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必考项目免考学生须填写《2011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申请表》和《2011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统计表》(各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申请手续同上。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必考项目考试。
(二) 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五、体育统一考试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 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裁判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3、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裁判员及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市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体育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各考点设考试纪律执行记录。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市体育考试领导组。
(二) 社会监督:
1、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初中毕业生家长代表组成的体育考试社会监督组,接受社会监督。
2、在考场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和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公开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场纪律及违纪处理等情况。
六、安全工作:
1、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实施方案》及《考生须知》,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考试纪律和秩序以及学生的安全。
2、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重视学生体检结果,特别重视对考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的检查,参加考试的学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必须正常,无病患,无伤疾。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确实不宜参加中长跑的学生要通知家长劝其免考,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应听从医嘱,服从安排;各校要教育学生和家长,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努力工作,确保本次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4、考生在考试前须做必要的准备活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触碰体育器材和考试用具,否则后果自负。
5、所有考务人员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和管理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并处理未尽事宜。
各县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附件:1、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
2、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评分标准
附件一:
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湖市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市2011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和“体育统一考试”两个部分构成。“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分值为10分,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三方面情况予以评定。为了规范2011年各校“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工作,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今年的中考体育考试,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特制定2011年“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
各校成立“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组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并开展评价工作。
二、 评价项目、内容及分值: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分值:4分)
1、能认真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不迟到、不早退,有病(事)请假,鞋服穿戴整齐,积极参加体能训练,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4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较端正,基本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鞋服穿戴较整齐,能参加体能训练,基本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3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二)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分值:3分)
1、坚持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认真,动作准确到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养成锻炼的习惯。“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3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参加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较认真,动作基本准确到位;能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基本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良好的健身习惯正在养成。“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2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三)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分值:3分)
1、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部项目的测试。评定3分。
2、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0%以上项目的测试。评定2分。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三、评价程序和要求:
1、任课教师在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依据评价细则及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学生日常体育锻炼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在校内和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2011年3月
附件二:
芜湖市2011年初中学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评分表
一、男生评分标准
单项 得分 | 1000米 (分、秒) | 立定跳远 (米) | 50米跑(秒) | 掷实心球(米)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10 | 4'15" | 2.17 | 8"3 | 7.4 | 8.5 |
9 | 4'25" | 2.12 | 8"4 | 6.9 | 6.9 |
8 | 4'35" | 2.05 | 8"5 | 6.5 | 5.4 |
7 | 4'45" | 1.97 | 8"7 | 5.9 | 3.3 |
6 | 4'55" | 1.87 | 8"8 | 5.3 | 1.2 |
5 | 5'05" | 1.83 | 8"9 | 5.0 | 0.5 |
4 | 5'15" | 1.79 | 9"0 | 4.6 | -0.5 |
3 | 5'20" | 1.76 | 9"1 | 4.2 | -1.5 |
2 | 5'23" | 1.74 | 9"2 | 3.6 | -2.8 |
1 | 5'25" | 1.73 | 9"3 | 3.0 | -4.1 |
0 | 5'26" 及以下 | 1.72 及以下 | 9"4 及以下 | 2.9 及以下 | -4.2 及以下 |
二、女生评分标准
单项得分 | 800米 (分、秒) | 立定跳远(米) | 50米跑 (秒) | 仰卧起坐 (次\分钟)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10 | 4'03" | 1.7 | 9"0 | 35 | 9.2 |
9 | 4'08" | 1.65 | 9"1 | 33 | 7.7 |
8 | 4'17" | 1.59 | 9"2 | 30 | 6.2 |
7 | 4'27" | 1.52 | 9"4 | 28 | 4.2 |
6 | 4'37" | 1.44 | 9"5 | 25 | 2.2 |
5 | 4'47" | 1.41 | 9"6 | 24 | 1.6 |
4 | 4'55" | 1.38 | 9"8 | 23 | 0.8 |
3 | 4'57" | 1.36 | 10"0 | 21 | -0.1 |
2 | 4'59" | 1.34 | 10"3 | 20 | -1.3 |
1 | 5'00" | 1.33 | 10"5 | 18 | -2.4 |
0 | 5'01" 及以下 | 1.32 及以下 | 10"6 及以下 | 17 及以下 | -2.5 及以下 |
说明:本评分标准表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制定,今后中考体育统一考试评分标准将酌情调整,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