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招考〔2021〕2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芜湖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
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旨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掌握基本的体育锻炼技能与方法,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在芜湖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协调统筹。为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杜绝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市教育局成立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属学校体育考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设立考务组、仲裁组、宣传组、纪检组、社会监督组、医务组、后勤组、保卫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组确定。
各县(市)区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县(市)区学校的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应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基本锻炼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以“健康第一”为指导的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力推进。
(二)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应体现安全第一、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负责拟定本县(市)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考试办法和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
凡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2、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全市考试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市区考试于4月8日至4月14日进行,如遇高温预警或下雨等特殊情况停考,则当天考试学校的考试时间重新安排,考试时间不顺延。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分值: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1】6号)文件规定,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考试分值满分为60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4、考试项目
2021年芜湖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考试男生、女生各设置两个自主选择项目(由考生从原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中自主选择,不再设必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1】6号)文件规定。
5、评分标准
2021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考试评分标准详见《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1】6号)文件附件1。
6、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考试关于考生免考和缓考的规定,详见《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1】6号)文件。
(2)凡免考和缓考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考生及家长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申请表》、《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市、县区招生部门审核批准。各县(市)区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残联相关专业人士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其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意外受伤终止考试的(须经考试现场裁判、医生确认签字),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完成项目的成绩按该单项成绩的60%(18分)认定该单项成绩。
(二)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诉办法: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成绩均通过LED显示屏现场实时显示,并由考生本人刷IC卡当场读取(1000米、800米等项目由引导员统一为考生刷卡读取)。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场向裁判员老师或纪检人员提出,并填写体育考试成绩申诉表。仲裁组将根据考生申诉情况,通过调看该生考试录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及时处理考生申诉。仲裁结果由考生所在学校反馈给考生。市教育局仲裁组由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基教科、市教科所等部门人员及裁判员代表等组成。县(市)区仲裁组人员组成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确定。仲裁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考生所在学校的分管校长作为仲裁组成员,全程参与对考生申诉的仲裁处理。考生一旦离开考场,事后对本人考试成绩提出的申诉一律不予受理。
五、考试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凭证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守则》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裁判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3、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裁判员及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将其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市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违规违纪人员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其必要的政纪处分。考点设考试纪律执行记录,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组。
(二)社会监督
1、组建由市相关部门和初中毕业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社会监督组,接受社会监督。
2、在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点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社会监督曝光栏等,公开考试日程安排、评分标准和考场纪律及违纪处理等情况。
六、考试安全工作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实行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二)体育考试各考点须设置医疗观察站、医疗救护点,配备充足医务人员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救护车辆和必要的疫情防护用品及急救设备。考前考后须对考试场地、洗手间等场所及考试器材进行严格消毒。集中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并相对固定。考试前及考试结束后,要安排专人督促每位考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
(三)考生及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测试时不需佩戴口罩)、出示安康码。在校生参加体育考试,在考试前2周启动开展体温监测,要建立“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并开展健康登记。考前,考生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疫情可能后,允许其参加考试。如果发现考生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防控措施,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即使排除疫情可能,仍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四)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全员培训。要组织考生、家长学习本《实施方案》及《考生须知》、《考生守则》等,对考生、家长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考试时各校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年级组长、班主任等送考教师负责考生的场外组织、秩序以及学生的安全。
(五)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特别要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学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必须健康正常,无先天病患,无后天伤疾。凡患有疾病,不适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每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与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告知家长,应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作为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一环,学校要将包含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知情告知内容及疫情防控内容的《致2021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让考生及家长周知。考生及家长须在回执上签字并交学校存档。
(六)在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必须听从医嘱,服从安排。各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努力工作,确保本次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七)全市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合理使用和管理考试器材,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考生在考试前须做必要的准备活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触碰体育器材和考试用具,否则后果自负。
(九)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负责制定本县(市)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中考体育考试规则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