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招第二批次公办普高统招、择校及民办普高录取控制线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相关学校:
为确保顺利完成中招市区第二批次招生计划,同时兼顾统招生和择校生的比例,现决定将公办普高统招、择校生录取控制线和综合高中学校、民办普高录取控制线调整如下:
1、市区公办普高统招控制分数线调整为625分;
2、市区公办普高择校控制分数线调整为585分;
3、市区综合高中学校控制分数线调整为585分;
4、全市民办普高录取控制线调整为470分。
特此通知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