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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4-07-29

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芜湖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到2020年,芜湖市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特别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建立50个名师工作室,实现学科全覆盖;造就100名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的专家型名师,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

提高教师职业准入门槛

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每年实施两次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提高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

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依据市“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从国家、省重点院校直选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吸引免费师范生到我市中小学校任教。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实施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延期未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师工作。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采用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组织考评的办法,定期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和“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形成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教师从教行为进行监督。

试行教师“无校籍”管理

省、市示范学校等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帮扶;薄弱学校要有计划地推荐选派教师,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挂教培训。

各县区、开发区城镇学校选派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可延长1至3年办理退休手续。

每年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5%。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探索完善职称评定条件

依据芜湖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探索完善职称评定的条件,把职称评定作为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

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师的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学校要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年度岗位计划、教师竞聘上岗方案,完善教学岗位、教师聘用审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的核准,经同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兑现工资待遇。

名师引领年轻教师成长

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创建名师工作室,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教师组成研修人员,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对研修人员进行“传、帮、带”式培养,提高教学能力。选拔推荐一批优秀教师到国内名校挂教,通过挂职锻炼,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塑造名师的方法和途径,为更多的年轻教师成长为名师创造机会。

改善教师待遇维护教师权益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在核定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按照比例进行岗位设置,统筹调配职务(职称)指标,职务(职称)指标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加大对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比表彰中的指标分配。(记者王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