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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异地高考”方案不设“家长条件”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11-27

安徽“异地高考”方案不设“家长条件”

征求意见稿公布(点击)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20日,备受关注的安徽版本“异地高考”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公布。与此前已经公布方案的福建、山东和黑龙江等省份相比,皖版“异地高考”方案门槛相对较低——皖籍考生可凭二代证回来考,外省考生也只要有在皖高中完整学籍和二代证,没有涉及“家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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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凭二代证皖籍学子可回来考

“异地高考”方案的核心,就是要打破户籍限制,解决“外地考生在本省考”和“本省在外考生回来考”两大问题。按照省教育厅昨日公布的《安徽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户籍、学籍均在安徽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具有安徽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同时,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凭在安徽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和二代证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有效。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自2013年开始实行。

异地中考:在安徽中考不受户籍限制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安徽省将“继续完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政策”。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凡在安徽省具有初中学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受户籍限制,与学籍所在地的学生同等享有参加中考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权利。

保障措施:不符合政策保障回流出地考试

按照该征求意见稿,各地政府部门应该统筹配合,不能让那些不符合安徽省异地高考条件的考生没有考试的机会。

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在内的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在学籍管理、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沟通、联系、衔接,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回流出地参加考试。

此外,各地还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防止“考试移民”。

特点解读

执行时间早不设“家长条件”

目前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省份已有福建、山东和黑龙江。与其相比,安徽省征求意见稿“门槛”更低。

从执行的时间来看,安徽和黑龙江一样,将从2013年开始执行,比之前明确2014年实行“异地高考”的山东省和福建省更提早了一步。同时,对照不久前教育部针对“异地高考”三个方面“准入条件”(家长、学生、城市条件),安徽省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条件简化了许多,仅是凭“在安徽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此前出台方案的三个省份,数黑龙江门槛最低,如“家长条件”仅限于“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两项,而对“学生条件”也仅要求“连续就读3年以上”。至于“城市条件”则完全没有涉及。再对比黑龙江的异地高考方案,安徽方案的“门槛”无疑是更低。

温馨提醒

回来考的安徽籍学子要早作准备

对于皖籍在外求学的学子们,回安徽考试可能面临教材不一致、《考试说明》范围不同的问题。对此,省考试院昨天也提醒考生,回来考就要早作准备,及时关注安徽省的《考试说明》。据悉,这本说明出台时间是在考前一两个月。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或者好的建议,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邮件标题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箱:gezy@ahedu.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2年11月20日~11月25日。(冯刘飞 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