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将探索“无校籍管理”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记者5月13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安徽省中小学将探索教师“无校籍管理”,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打破“校籍”藩篱: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以此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意见同时规定,担任中小学校长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其中中学校长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每届任期为3至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我省还将实施“江淮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完善省特级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和优秀校长等培养选拔机制,通过设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给予经费资助、开展课题研究、参加业务研修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批专家型教学名师和名校长。(陈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