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语函〔2013〕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了解与掌握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整体状况,促进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的提高。
为检测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效果,引导与鼓励中小学重视和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省书画等级考试管理办公室将逐步在全省免费开展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为做好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工作,省语委办为业务指导单位,利用测评结果,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规律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不断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
现将《安徽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实施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做好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安徽省语委办
2013年2月18日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等文件精神,调查了解我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现状,研究全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问题及对策,拟在全省中小学逐步开展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安徽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提高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通过测评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重要意义
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中小学校要依据语文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生听说读写能力;要建立并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将汉字书写纳入语文教学和评价范围。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中小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必要在中小学开展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通过测评,检测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效果,了解与掌握全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整体状况,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规律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逐步提高全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免费测试原则
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试为免费测试。测试合格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签发的个人规范汉字书写能力评价报告与相应的等级证书。
(二)分步推进原则
测试工作分步推进。一是先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基础好的地区和学校开展,再逐步推开;二是先城区后农村,利用1-2年时间,逐步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
(三)试点测试原则
不论是在城区还是在农村地区,都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先开展试点,获取经验,然后再推广。要选取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基础较好的学校,特别是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或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作为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试的试点单位。
(四)统一管理原则
全省统一制卷、统一测评、统一评卷。测试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书画等级考试书法模块相关的测评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题与制卷,并组织专家进行阅卷,公布测试成绩。
(五)与教科研结合原则
与教科研结合。各市、县(区)以测试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测试数据的分析,挖掘测试数据所蕴藏的教育信息,充分发挥教育测评的教学诊断功能,为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及国家语委“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安徽省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现状及对策研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分析及对策研究》提供准确、科学的研究数据。
(六)促进能力提升原则
通过测评,发现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中的长处与不足,达到改进与提升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目的,推动全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工作。
四、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语委办为测评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省书画等级考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教育部考试中心授权的合肥四维天成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测试相关工作。各县(区)可设立测评工作站。
五、组织实施
(一)基本流程
1.各市、县(区)(测评工作站)负责采集所辖学校测评学生信息,并负责统一向省考试管理办公室上报。
2.测试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领取试卷、组织考试,以及做好有关保密、安全等工作。
3.测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市、县(区)统一送交省考试管理办公室,省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送交教育部考试中心。
4.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测试成绩,出具相应的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测评情况报告。
(二)测试方式
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45分钟)内完成两张硬笔楷书作品。
(三)测试内容
测试采用的试题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参照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硬笔书法相应的标准命制。试卷内容分为命题对临、命题书写两项(详见表1)。
命题对临要求测试者完全仿照范本例字的间架结构、笔画及章法特点,将其逐字写在空白字格中;命题书写要求测试者根据给出的题目,按照自己对其中的字的笔画、结构的理解,将其书写在空白字格内。
表1 学生试卷结构
对临 | 权重(%) | 书写 | 权重(%) |
笔画 | 40 | 笔画 | 40 |
结构 | 40 | 结构 | 40 |
章法 | 20 | 章法 | 20 |
权重(%) | 60 | 权重(%) | 40 |
(四)评价标准
具体的评价标准详见表2。
表2 评价标准表
考核内容 | 要求 | 等第 | |
对临 | 笔画 | 笔画及位置准确且掌握运笔方法。 | 优秀 |
笔画能反映原帖特点,运笔方法正确。 | 良好 | ||
笔画及位置较准确且能较好掌握运笔方法。 | 合格 | ||
笔画及位置不够准确且不能完全掌握运笔方法。 | 不合格 | ||
结构 | 结构平正、匀称,比例得当。 | 优秀 | |
能反映原帖字的结构的结体取势,结构基本形似。 | 良好 | ||
结构较平正、匀称,比例较得当。 | 合格 | ||
结构不够平正、匀称,比例不够得当。 | 不合格 | ||
章法 | 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字在格内居中且能较好地体现原作品特点。 | 优秀 | |
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字在格内基本居中且能基本体现原作品特点。 | 良好 | ||
通篇字的大小较匀称、协调,字在格内基本居中且能部分体现原作品特点。 | 合格 | ||
通篇字的大小不够匀称、协调,字在格内不够居中且不能体现原作品特点。 | 不合格 | ||
书写 | 笔画 | 笔画及位置准确且能掌握运笔方法,形态美观。 | 优秀 |
笔画书写方法准确,形态较为美观。 | 良好 | ||
笔画及位置较准确且能较好掌握运笔方法。 | 合格 | ||
笔画及位置不够准确且不能完全掌握运笔方法。 | 不合格 | ||
结构 | 结构平正、匀称,比例得当。 | 优秀 | |
结构平正,结体失误较少。 | 良好 | ||
结构较平正、匀称,比例较得当。 | 合格 | ||
结构不够平正、匀称,比例不够得当。 | 不合格 | ||
章法 | 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字在格内居中。 | 优秀 | |
通篇字的大小匀称、能处理字间、行间关系。 | 良好 | ||
通篇字的大小较匀称、协调,字在格内基本居中。 | 合格 | ||
通篇字的大小不够匀称、协调,字在格内不够居中。 | 不合格 |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对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
(二)在组织测评时,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管理规则及考务手册等有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强胜 唐洁
电 话:0551-65309724 0551-65309720(传真)
手 机:15155193311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5号
安徽省书画等级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