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13]39号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芜湖市教育局文件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教法〔2013〕59号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计8月13日前我市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应对晴热高温天气工作,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芜政办秘[2013]9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重点做好如下事项。
一、各中小学校不得在暑期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在高温天气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户外活动,已经外出的,立即组织撤回,并安全送达到家。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开展暑期家访、安全教育等活动,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三、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校舍用电、防火和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