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12]19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进一步增强暑期安全教育责任意识。各处室、年级要按照通知精神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处室、年级、教研组、教师的对学生安全教育责任,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校内向校外延伸,由学期中向假期延伸,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不放松。
二、要坚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大家访活动。各年级、班级要在德育处、团委指导下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做到安全教育送上门,不漏一生、不落一户。要不定期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对学生外出游玩安全事项、预防溺水安全事项等进行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对子女加强教育和监护。做到安全家访有计划、有记录、有家长签字反馈,强化学生家长监护责任意识。
各处室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年级暑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突出重点,各年级要积极组织暑期安全教育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水域的排查和监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的氛围。
提出通知
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皖教秘思政〔2012〕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近期,我省持续高温,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又呈现多发现象。7月15日晚,定远县3名儿童结伴到河边游玩不慎落水身亡;7月22日下午,淮北市杜集区3名儿童结伴到湖边游玩失足落水身亡。事故给孩子家庭和学校、社会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和损失。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暑期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强调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暑期安全教育责任意识。各地各学校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明电〔2012〕11号)、《关于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12〕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天气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2〕24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对学生安全教育责任,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校内向校外延伸,由学期中向假期延伸,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不放松。
二要坚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大家访活动。各地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做到安全教育送上门,不漏一生、不落一户。要不定期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对学生外出游玩安全事项、预防溺水安全事项等进行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对子女加强教育和监护。做到安全家访有计划、有记录、有家长签字反馈,强化学生家长监护责任意识。
三要切实加强高校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各高校要对假期留校学生寄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学生外出游玩、实习打工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增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意识。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暑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突出重点,积极组织暑期安全教育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水域的排查和监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的氛围。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