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财务】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9-01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文件

校财字[2011]16号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根据《< 芜湖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校内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凌光明

副组长:胡和平 武 源 马 林 吴树烈

成 员:严 琴 任爱军 张祥云 张 鋆 桂国胜

夏吉中 翟 佳 章志学 孙中水 王胜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具体工作由德育处和财务处负责处理。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具有本校正式学籍高中在校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和家庭特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资金来源

学校提取不少于学期事业收入的5%建立校内资助专项资金,用于校内高中学生的资助,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竞赛奖励、助学金等。上述资金由学校实行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资助方式

1、学费减免:对于成绩优秀学生或家庭特困学生(在校有不良表现的学生除外)。

2、特困学生补助:对于遇天灾从人祸及长期贫困学生,根据相关证明,视为特困学生给与特困学生补助。

3、奖学金:根据高考成绩、期中期末考试情况以及平时思想品德及考试成绩达优秀等次的学生均可申请奖学金。

4、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困难的学生。

5、竞赛奖励:全国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全省学科竞赛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学校组织的演讲、辩论、征文以及校外竞赛和体育文化艺术类竞赛中获奖的集体和学生。

五、校内资助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针对性强,涉及面广,受益人数多,学校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建立校内学生资助公示制度,完善学生资助材料收集统计工作,切实保证资助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对以上资助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