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2011]8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
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卫生室:
根据校领导批示,现将芜湖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教基[20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切实做好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教基[2011]34号)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
教基〔2011〕34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特教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体卫艺司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皖教秘[201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体卫艺司进一步落实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