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校办】关于转发《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9-07-30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校办字[2019 ]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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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教办[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9年7月30日

芜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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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办[2019]14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安排,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作落实。

附件:《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7月26日

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宜居宜学现代滨江城市,不断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江城彻底净起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9〕291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 (芜城管〔2019〕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安排,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设优良的学习和人居环境,提升个人、社会和生态文明水平, 为芜湖城市环境更优美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本次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范围涵盖我市教育系统的所有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机关和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一)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让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在校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能力。2019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二)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让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示范作用更加显著。2019年8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局要出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月底前实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亭棚等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积极配合城管等部门实现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各单位要按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 ,9月份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作用在整个社会中更加显著。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 做好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编印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或宣传手册,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中,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推动青少年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和“爱党建”平台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 实施主题宣传教育。要广泛采取做游戏、讲故事、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板报、宣传橱窗、图册、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学习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害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可回收资源再利用技术等垃圾分类实践教育活动。

(二)规范做好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

1、明确垃圾分类办法。依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中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办法。

2、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办公室、教室、食堂、校园等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生活垃圾实际分类需要。

3、 严格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单位的协调沟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运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对单位内产生的建筑等其它类别的垃圾,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市教育局将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对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通过绿色办公、源头治理等创新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并向家庭、社区辐射,形成推进全市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的良好机制,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职能,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区县教育部门要成立包含各相应科室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科室责任,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协调邀请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经费等方面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是开展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定岗定人定责,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要把握好实施工作时间节点,加大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 工作记录、设施设备、台账和保障经费等到位,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更新。各单位要建立与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街道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宣传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三)强化激励监督。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和有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与文明城市(单位、校园)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个人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高度,进一步端正、提升和深化对垃圾分类的认识,朝着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和推动习惯养成的目标行稳致远;对在各类教研、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要给予相应激励,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校办字【2019】39号:关于转发《芜湖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