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人〔2019〕4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江城最美教师,共筑芜湖教育脊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深入开展“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专题教育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弘扬新时代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构建新时期尊师文化,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寻找江城最美教师,共筑芜湖教育脊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可以个人参评,也可以集体参评。已获“江城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获“江城最美教师提名” 称号的教师可继续参评。 (二)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立德树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良好的声誉,社会满意度高,深受师生好评。 二、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50件“江城最美教师”案例,分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德耀杏坛”三类。各县区和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的名额分配如下:各县、区不低于10件(每类不少于3件),市直属学校不超过2件。 三、评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组织动员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江城最美教师”的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对候选人情况认真把关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评审。市教育局根据先进事迹情况评选出50件“江城最美教师”案例,其中30名教师获“江城最美教师”称号,20名获“江城最美教师提名” 称号,并在芜湖教育局网站公示。 (三)表彰。对获得江城最美教师和提名奖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组织“江城最美教师”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要以事迹为基础,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推荐程序,认真遴选,优中选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要统筹兼顾各学段、各学科教师,重点推荐人民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广泛的师德先进典型和在教书育人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要广泛宣传“江城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宗旨,把推荐过程与师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教和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号召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学生的引路人。 联系电话:0553-3860324 电子邮箱:wuhujyjrsk@163.com 附件: 1.“江城最美教师”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江城最美教师”申报表 3.“江城最美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正文1183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