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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阳光云课”主讲教师选聘办法》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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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人〔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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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芜湖市“阳光云课”主讲教师选聘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阳光云课”授课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现将《芜湖市“阳光云课”主讲教师选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要求,择优推荐。

附件:芜湖市“阳光云课”主讲教师选聘办法

2019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阳光云课”主讲教师选聘办法

“阳光云课”(以下简称“云课”)是市教育局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的网上学习优质资源,为确保“云课”授课质量,增强“云课”吸引力,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现就“云课”主讲教师的选聘制定以下办法。

一、主讲教师条件

担任“云课”授课的主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具备较高的师德水平和良好的行为表现,热爱教育,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2.能力突出。具有较高的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具备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不受此限);具有“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在各类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次;教学广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显著;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为学生提供服务,具有钻研意识,能认真钻研“云课”业务,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质量。

4.素养良好。外貌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水平较高,外语教师口语较好。

二、选聘程序

1.市教育局根据“云课”授课需要,公开发布选聘文件,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进行公开选聘;

2.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等方式,向教育局申报候选教师名单。

3.市教科所对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候选教师进行初选,向市教育局提出建议名单。

4.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最终入选教师名单,并通知教师本人和所在学校。

5.市教育局向入选教师颁发聘用证书。

三、聘用时间

聘用时间以学年为单位,一次聘用时间为一学年,中途一般不新聘或更换教师。学年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教师授课表现和效果对教师进行评估。表现优秀者,自动续聘,直至完成授课任务;表现不良或授课效果不佳者,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