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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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基〔2018〕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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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近日,发现市区个别幼儿园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各县区、各学校应从即日起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主动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按照(芜食药监食消【2018】2号)对本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不漏一校、不漏一园)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各学校要成立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检查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名确认。

三、检查内容:

1、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相关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

2、食堂关键部位监控摄像头是否到位;

3、食堂工作人员是否100%持健康证上岗;

4、米、油以及各类调料是否在保质期内;

5、采购的米、油、调料、菜肉等食品索票索证情况,每天采购的食品物品是否专人验收;

6、食品留样是否按要求执行;

7、食堂的防蝇、防鼠、防蟑设施是否到位;

8、食堂内是否存放其它影响食品安全的杂物、清洁剂等;

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台账是否建立齐全;

10、学校食堂证照是否齐全。

四、请各县区教育局将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附检查图片)并盖章于2018年9月30日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五、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检查整改、敷衍了事、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芜食药监食消【2018】2号

芜食药监食消【2018】2号:市食药、教育局、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健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芜食药监食消【2018】2号附件.doc

芜湖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