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开展“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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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法〔2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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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宣办联合组织开展法治题材文化(艺)作品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芜法宣办〔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树立宪法权威 传播法治文化。

二、作品要求

(一)内容

1、推荐作品要以宣传宪法、宪法修正案、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反映和讴歌法治人物、法律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志愿者感人事迹等为中心和主题。

2、征集作品应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创作品。通过群众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的法治氛围。

3、征集作品应在准确把握政治性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力求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与趣味性相统一,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

(二)形式

1、绘画作品:法治漫画;

2、文学作品:法治故事、法治微小说、法治诗歌;

3、曲艺作品:包括相声、小品、快板、三句半、戏曲等;

4、视频作品:法治微电影、法治动画视频,法治公益广告、H5页面等。

(三)报送

1、视频作品:格式统一为MPG。公益广告每部时长不超过1分钟;动画类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求标清以上。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2、文学曲艺作品:文学作品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曲艺类作品应体现地方特色,所有作品均需注明创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作品电子版。

3、绘画作品法治漫画类: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报,格式统一为JPG,投稿者要注明作品主题、创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4、每个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每个市直学校至少报送1件作品。

5、参赛作品均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纸质版与作品原件于5月12日前,报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区教育局105室(邮编:241011);电子版报名表与作品请发至邮箱:whjyfgk@163.com。

三、活动安排、奖项设置、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见通知附件

附件:《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芜法宣办〔2018〕13号)

文件下载:芜教法【2018】30号:关于开展“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芜教法【2018】30号附件.doc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