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基〔2018〕46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10号)要求,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联合进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现将《芜湖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及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具体职能科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 市教育局基教科,李琳,电话:3861640, 邮箱:whsjjk@163.com 市教育局职成科(民管办),戚梅,电话:3844137,邮箱:wuhuzck@163.com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