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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安排的补充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8-01-30

芜湖市教育局

芜教秘[2018]4号

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安师大附中、安师大附小、安师大附幼:

鉴于近段时间低温冰冻天气及交通状况,经研究,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安排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仍为3月1日。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寒假开始时间调整为2月1日。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期末评价时间安排

未完成的初中统一评价按原定日程顺延至3月1日-2日进行。高三年级期末统一评价时间由2月6日-7日顺延至2月24日-25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统一评价时间由2月1日-5日顺延至2月26日-3月2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寒假时间调整统筹安排好学期末及开学相关工作,及时将有关事项告知教师、学生、家长,保证在校学生安全返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参加市教育局统一评价的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科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并做好试卷相关保密工作。

(三)寒假相关工作要求,仍参照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芜教办〔2018〕2号)文件执行。

正式文件:芜教秘【2018】4号: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安排的.pdf

芜湖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