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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评选2017年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8-02-23

关于开展评选2017年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芜教团〔2018〕3号

市直各校、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激励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在学校共青团工作中创先争优,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2017年度系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活动在市直属学校团组织,独立团支部范围内开展。

二、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设置合理,定期进行改选,班子健全、支委成员团结一致,工作扎实,受到团员、青少年好评。

2、“三会二制一课”制度落实好,《芜湖市共青团基础工作规范化手册》使用管理好。

3、团员发展有计划,积极开展团前教育,团费收缴工作正常符合要求。

4、开展了“推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

5、团支部工作活跃,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教育,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

6、团支部工作在学校考核中名列前茅,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团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7、支部全体团员在学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团干

1、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团的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工作作风扎实、勤奋刻苦、钻研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责任感,密切联系青少年学生,积极主动为青少年服务,在青少年中有较高威望。

3、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组织纪律性强,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在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做团员青年表率。

4、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所负责的团的工作成效显著。

5、在学校团的专职干部、教工团支部书记和学生团干的岗位上工作满2年。

(三)优秀团员

1、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工作、学习、劳动等方面能起到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4、团结同志(同学)、乐于助人、维护团结、遵纪守法,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

三、评选程序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见附表1)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考核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由团员、团干所在团支部进行评选,再由校团委(总支)进行考核,并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最后报市教育局团委审批。

四、表彰名额和办法

1、今年拟表彰先进团支部74个,优秀团干152名,优秀团员290名。

2、系统优秀学生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

五、几项要求

1、各校党组织要重视并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团组织要把评选表彰的要求及时向校党组织汇报,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学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明确其意义。要把这项评选活动与深化团员意识教育相结合,要当作是对团支部的工作一次大检查,一次互相学习的好机会,一项总结经验,加强团的工作的好形式,公平公正地搞好评选工作。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校团组织也要相应开展“两优一先”评比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两优一先”的事迹,表彰要举行颁奖仪式,使评比表彰获得示范效应。

3、被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4),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1000字左右)。事迹考核材料的内容主要反映2017年的工作实绩。各校要将“两优一先”评比总结、登记表、事迹考核材料及公示材料等,于4月20日前报市数育局团委,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l、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2、市教育局2017年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3、市教育局2017年度优秀团干登记表

4、市教育局2017年度优秀团员登记表

芜教团【2018】3号附件.doc

芜湖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