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7年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
芜教团〔2018〕3号 市直各校、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激励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在学校共青团工作中创先争优,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2017年度系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活动在市直属学校团组织,独立团支部范围内开展。 二、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设置合理,定期进行改选,班子健全、支委成员团结一致,工作扎实,受到团员、青少年好评。 2、“三会二制一课”制度落实好,《芜湖市共青团基础工作规范化手册》使用管理好。 3、团员发展有计划,积极开展团前教育,团费收缴工作正常符合要求。 4、开展了“推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 5、团支部工作活跃,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教育,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 6、团支部工作在学校考核中名列前茅,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团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7、支部全体团员在学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团干 1、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团的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工作作风扎实、勤奋刻苦、钻研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责任感,密切联系青少年学生,积极主动为青少年服务,在青少年中有较高威望。 3、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组织纪律性强,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在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做团员青年表率。 4、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所负责的团的工作成效显著。 5、在学校团的专职干部、教工团支部书记和学生团干的岗位上工作满2年。 (三)优秀团员 1、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工作、学习、劳动等方面能起到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4、团结同志(同学)、乐于助人、维护团结、遵纪守法,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 三、评选程序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见附表1)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考核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由团员、团干所在团支部进行评选,再由校团委(总支)进行考核,并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最后报市教育局团委审批。 四、表彰名额和办法 1、今年拟表彰先进团支部74个,优秀团干152名,优秀团员290名。 2、系统优秀学生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 五、几项要求 1、各校党组织要重视并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团组织要把评选表彰的要求及时向校党组织汇报,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学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明确其意义。要把这项评选活动与深化团员意识教育相结合,要当作是对团支部的工作一次大检查,一次互相学习的好机会,一项总结经验,加强团的工作的好形式,公平公正地搞好评选工作。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校团组织也要相应开展“两优一先”评比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两优一先”的事迹,表彰要举行颁奖仪式,使评比表彰获得示范效应。 3、被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登记表(见附表2-4),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1000字左右)。事迹考核材料的内容主要反映2017年的工作实绩。各校要将“两优一先”评比总结、登记表、事迹考核材料及公示材料等,于4月20日前报市数育局团委,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l、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2、市教育局2017年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3、市教育局2017年度优秀团干登记表 4、市教育局2017年度优秀团员登记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