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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8-02-27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皖教科研函〔2018〕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

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评促研,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资源,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领域)

幼儿园:游戏

小学:数学

初中:数学、英语、化学、信息技术

高中:语文、物理、生物学、心理健康教育

特殊教育(培智教育)。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新的教育理念,业务素质好,教学能力强,教学有特色。

3.相应学科现任在职教师,并具有从教五年以上的经历。

三、评选办法

1.各市、省直管县教研室(教科院、所)认真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活动,并严格选拔程序,层层选拔,报送本地选拔出的优秀教师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没有经过分层评选的教师,不予上报参加省级评选。

2.凡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评的教学设计、所用教学资源等上传到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优质课评选”栏目。相关模板可在此栏目下载。

3.对各市、省直管县选送的优质课选手,省教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25%、35%和40%,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4.各市、省直管县在报送参加省优质课选手时,可同时报送指导教师,每位选手的指导教师1-2人,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证书。未随参赛选手一并上报的指导教师不予认定。

5.各学科优质课评选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附件: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评价指标

皖教科研函【2018】4号附件: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评价指标.doc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