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人〔2017〕81号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4〕9号)、《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4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芜湖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7年完成全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与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相结合,激发中小学教师参训动力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进行日常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二、项目设置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我市未参加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师,全部安排参加培训,完成60学时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经费按照省远程培训收费标准,县区各学校由各县区教育局向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支付,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 三、培训对象 2017年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我市未参加该项培训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参加2016年度及以前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参加今年的该项目培训。各县区、直属各学校(单位)报名表,于6月20日前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箱2505375099@qq.com。 四、时间安排 2017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拟上于7月初启动,7月至8月实施培训,开展发展测评和项目总结考评等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各县区、直属各学校要结合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团队,具体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按照区域整体推进、学校全员参训的原则,扎实做好参训教师派训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2.创新模式,推行混合式培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要求,参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指南》,研制培训方案,规范培训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创新线上研修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教师学用结合。要参照《送教下乡培训指南》,加大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学校的送教下乡培训力度。市教育局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遴选具备混合培训基础的院校(机构)承担全市培训任务。要着力推进本土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满足本地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起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 3.以评促用,开展应用能力测评。依据省有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的实施办法,全面实施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机构)要组织学员在参训前进入培训选学系统,运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诊断测评工具”,进行诊断测评,了解自己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和实际需求;做好诊断测评与培训课程的衔接,有效引导教师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资源,实现自主选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协同做好培训测评工作,确保教师学习成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 4.优化机制,强化培训监管考核。完善培训过程监测和质量评估机制。省教育厅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师选学、过程监控、绩效评估、证书和学时(学分)登记查询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各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年度培训任务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7年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相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数据及赋分依据,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数据及得分依据,市、县教育工作考核的依据以及事业发展监测评估依据。 5.营造氛围,推动应用综合创新。进一步加大能力提升工程宣传力度,对培训过程中的优良成果、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重点宣传推广。建立信息技术应用激励机制,激发教师主动应用,鼓励学校和教师创造性应用和多形式应用,促进学校信息技术应用常态化,充分调动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微课”比赛、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 附件:芜湖市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