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法〔2017〕19号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二级机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火灾危险性增大,极易引发各类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芜政办明电〔2017〕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营造文明祭扫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祭祀风俗,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职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野外用火警示。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清明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做好清明期间值班安排,加强门卫值班,做好防火巡查,针对性做好校园周边焚香烧纸风险点的巡查,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