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人〔2017〕58号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参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方案》(芜教人〔2016〕62号)中的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
芜教人【2017】58号附件1.pdf
芜教人【2017】58号附件2:芜教人【2016】62号.zip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