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电〔2017〕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芜湖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信息化面向未来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7〕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芜湖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人员范围为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在校学生。 二、本活动按学段分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和中职组,分别设置评选项目、创客项目和竞赛项目。“评选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创客项目”是指在计算机辅助下设计和创作的体现多学科综合应用和创客文化的作品;“竞赛项目”是指中小学生按照命题要求编程,使智能机器人完成相关任务,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 三、学生的参赛作品和机器人参赛队伍以县区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 1.评选项目:各县区限额报送50件作品,市直属学校限额报送5件作品。 2.创客项目:各县区限额报送20件作品,市直属学校限额报送5件作品。 “评选项目”和“创客项目”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普通高中组、中职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 3.竞赛项目: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各组别每项目限报5个队,每个选手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本次活动按照组别和项目分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县区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分设组织奖。同时,优秀作品推荐至省级和国家级评比。 五、本活动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详见《2017年芜湖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见附件)。 六、请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按照本通知及活动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本活动,活动的组织情况和获奖结果将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属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中。 七、“评选项目”及“创客项目”参赛作品请于3月8日前分类汇总好并填写批量报名作品信息表(附表1)一并上报至市电教馆。“竞赛项目”参赛队伍材料在3月30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具体比赛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县区和市直属学校的活动负责人于2月13日前加入芜湖市电脑制作活动QQ群:280532152。 邮箱:whjyxxw@126.com 联系人:吴幸 电 话:3876522 附件:2017年芜湖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