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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开设方案调整”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6-08-09

芜湖市教育局


教研函[2016]72号

关于“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开设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各民办高中、各高职学校、师范学校:

为贯彻“安徽省高考改革暨选修模块课程开设研讨会”精神,适应我省高考使用全国卷的要求。经研究,普通高中化学课程开设方案调整如下:

高一第一学期:《化学1》

高一第二学期:《化学2》

高二第一学期(文科倾向):《化学与生活》

高二第二学期(文科倾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复习

高二第一学期(理科倾向):《化学反应原理》

高二第二学期(理科倾向):《有机化学基础》模块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高考必考内容;《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任选1—3个模块

高三第一学期(理科倾向):《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任选1—3个模块;总复习

高三第二学期(理科倾向):总复习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