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法〔2016〕27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二级机构、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做好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皖教秘[2016]1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力度,提升教育水平和学校治理能力。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