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
皖教助〔2016〕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我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我省学生资助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坤,电话:0551-62811153。
皖教助【2016】3号附件.zip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