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法〔2016〕7号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二级机构、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省安委办、省教育厅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履职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学校放假期间保证安全工作不放松,留守值班人员在岗尽责,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加强宣传,注重效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微信、QQ、校讯通及家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学生及其法律监护人的安全宣传和提醒工作,寒假期间学生在家或外出时,注意做好防火、防交通意外、防溺水和防踩踏工作。加强春节期间禁放宣传,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和“两会”期间,正值学校放寒假之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 一、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预警通知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