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法〔2015〕38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预防青少年 儿童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二级机构、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暑期将至,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阶段。为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皖教秘思政[20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芜湖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