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人〔2015〕36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全市高中教师、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学校和单位(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201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芜教人〔2014〕37号)、《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的通知》(芜教人〔2014〕38号)规定,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度全市高中教师、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徽师范大学是省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国培计划”国家级培训基地。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高中教师(含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和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的集中培训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全市高中教师和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已按照各县区、各单位的报名,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和初中教师集中培训费用,由市教育局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转帐支付,各县区高中教师集中培训费用,由各县区或学校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支付。 三、各县区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如果委托安师大实施培训的,由各县区统一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并支付培训费用。 四、全市高中教师和市直属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具体安排由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高中教师集中培训自2015年4月11日至5月17日共分五个期次进行,每期均安排在双休日举办。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安排在5月23日—24日(双休日)举办。有关具体集中培训的参训期次、学科、学校、时间、地点和班主任信息等情况见附件,也可登陆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 五、参训对象应是报名参加2014-2015学年全员培训远程培训的教师,符合免于参加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条件的教师不需参加本次集中培训。 六、集中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费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4号)等文件的规定,教师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应在继续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中列支。 七、四县高中教师集中培训期间中餐由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在师大食堂就餐,住宿由所在单位自行安排,交通费、食宿费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报销。市直属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的食宿问题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八、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领导,重视培训工作,及时通知和督促参训教师认真参加学习,并在每期(每班)培训时指定领导或教师带队负责,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培训考勤和管理工作,以确保集中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一、2015年高中教师集中培训安排表、班主任信息 二、2015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安排表、班主任信息 芜湖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日 抄报:省教育厅 省中小学教师继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