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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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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人〔2015〕45号

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41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推选标准和程序做好推选工作,各单位推选人员不超过1名,并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于2015年5月4日前将报送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根据工作进度,请务必于5月4日前将下列材料送至人事科,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2.《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附件2:

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政治面貌

民 族

学历

从教年限

联系

方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个人简历

何时何

地受过

何奖励

简要

事迹

材料

注:个人简历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初中时期填起;简要事迹材料要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为400-500字,要求文字简介、事迹突出、感染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