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组织芜湖市第十二届陶研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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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教陶〔2014〕1号

关于组织芜湖市第十二届陶研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陶研会,市直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陶研分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学陶、师陶、研陶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师德建设,不断总结和交流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的时效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第十二届陶研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和内容要求

1、凡属我市四县五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学校、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各级陶研会理事及全体教师、教育行政干部,自2012年以来撰写的陶研论文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已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及参加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工会、市电教馆等部门评奖的论文,不论获奖与否,均不得再向各级陶研会申报评选。

2、每人只限申报一篇论文,作品不得两人合写。

3、应征论文要求准确运用陶行知教育思想指导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与课改实验,做到与时俱进、选题新颖、命题大小适当、观点正确、思路清晰、论证精当、结构严谨、文字简练流畅、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

4、报送参加市级评选的论文一律打印五份,正文前加封面。封面上注明:(1)文章标题;(2)作者姓名;(3)论文字数;(4)作者单位。正文必须有标题,正文前后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以便论文编码和公正评选。在提供纸质文稿同时,将论文的电子稿发往下列邮箱:whsfdjx@163.com(芜湖市陶研会联系电话:13505536793)

5、市陶研会征文截止日期:2015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6、凡是所征集的文章未参加基层一级评审,而由作者个人直接上报或经由他人转交的文章,市陶研会概不受理。

7、本次陶研论文征集评选一律不收评审费用。

为确保参评文章的质量和真实性,请各校和区县陶研会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抄袭、网上下载和请人代写现象。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一级评选

在2015年3月1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陶研会和市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陶研分会对征文进行一级评选,按征文总数的40%设一、二、三等奖,证书由评选单位发。一级评选完成后,将其中的一等奖文章按以上要求推荐上报市陶研会。各单位报送市陶研会参评论文数目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市直属学校、师大附中、附小、附幼各5篇;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20篇;弋江区、鳩江区、南陵县、繁昌县、芜湖县各30篇;镜湖区、无为县各40篇。

2、二级评选

市陶研会将基层申报的文章统一编码后,由市教育局和市陶研会在2015年3月——4月份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评选细则进行评审,获奖率为30%,分设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奖20%。

评选结束后,将随机抽取若干文章进行答辩,如发现名实不符、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凡在市级获奖文章,由市教育局和市陶研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文章在市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芜湖市第十二届陶研论文评选活动,是近期各级陶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区县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陶研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给所属各学校、幼儿园;市直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陶研分会立即把本通知在教师会上进行传达,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本届陶研征文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芜湖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