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基〔2014〕44号
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七所学校2014年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的批复
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十二中、田家炳实验中学、二中、三中、安师大附外:
你们报送的关于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2014年面向市区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
二、各校将经批准的本校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的招生简章或办法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各校招收的艺体特长生须参加市区艺体特长生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在考生所在学校(原报名点)填报。
五、学校另行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0日;专业加试时间为:一中(6月25日)、安师大附中(6月26日)、十二中(6月27日)、田家炳中学(6月28日)、二中(6月29日)、三中(6月30日)。
六、各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中考总成绩须在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学校自定,见学校招生简章。
七、学校组织专业加试的,加试科目不得与市区艺体特长生资格考试科目相同。
八、未完成的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本校统一的招生计划。
九、艺体特长生必须符合市教招考[2014]11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省示范高中学校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必须符合“省示范高中填报原则”规定的条件。市示范高中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录取原则”规定的条件。
十、请各校将本校组织的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十一、各校的艺体特长生均在提前批次录取。
芜湖市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