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19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29号)要求,为做好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信息采集培训与填报工作
信息采集质量和效率是考核评价各地学生资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各市要适时组织完成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及所辖县(区)的信息采集培训(省直管县完成本级普通高中学校的信息采集培训),确保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并如期完成。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全省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其他资助信息,所有上报信息须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确认的信息相一致,并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3.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本级所辖学校和下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资助信息,确保本级汇总后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4.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分市(省直管县)逐一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一律退回。
二、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此次信息采集主要是填报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具体包括:
1.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见附件1)
2. 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信息采集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填报时要认真阅读表下注释,按照要求通过全省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填报的数据均为实际发生数,不得以上级下达计划数直接填报。
2.附件1和附件2由市级(省直管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通过系统上报。
3.附件3和附件4加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公章后以纸质形式上报,同时通过系统上报。
请各市(省直管县)务必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所有信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执行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坤,联系电话:0551-62811153。
附件:
1.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xls
2.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xls
3.___年___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xls
4.___年___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