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3〕8号
关于调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区各普通中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理顺“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市区初中办学水平评估的相关工作交由各区自行组织。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对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法进行调整。
一、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
2013年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分为三个部分:
1、规范办学指标。市区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扣减相应分配指标计划。
2、学生数量指标。依据市区各初中符合切块指标学生基数测算分配到各初中,占分配指标计划的50%。
3、教学成效指标。主要根据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总体情况分配到各初中,占分配指标计划的50%。
二、分配办法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上一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1、学校在籍在校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从2012年秋季初一新生起需在籍在校三年);2、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合格,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数。
(1)规范办学指标计算办法
市区各初中学校若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实认定,按照该校分配指标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分配指标供市区学校循环使用。
(2)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符合切块指标学生基数÷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
(3)教学成效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教学成效指标数=各校上一年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市区各学校上一年学业考试成绩总和×省示范高中教学成效指标总数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法的调整,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又一举措,涉及千家万户,请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学校充分认识此次分配方法调整的意义,认识调整的内容实质,加大宣传力度,并在2013年中招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