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2012〕124号
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选拔推荐工作。并认真汇总填报《中职中小学在职教师已获“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中职中小学在职教师已获“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称号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1月6日前将统计表通过传真和电子邮箱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传真时请注明:“转交人事科”)。
传真电话:0553-3845229;邮箱:whsjyjrsk@163.com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