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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6-27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基函〔2012〕24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省教育厅等四厅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8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质量,省教育厅拟建立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信息库,用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评议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下同)和校长。

二、学科范围

小学:语文、数学、外语、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

二、资格要求

1.现任上述的各学科教师。年龄原则上在28岁至55岁。

2.长期从事该学科一线的教学教研工作,具备本学段任教2轮以上的教学经历,了解本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了解本学段学生群体特征,教学经验丰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

3.原则上教研员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普通高中教师须具备“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初中教师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以不受上述职称和年龄限制,但须就个人成绩作出具体说明。

4.具有特级教师称号、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教坛新星称号,或在学科教学、教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嘉奖或成果认定的教师。

5.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无私自举办补习班或乱编滥印并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行为。

三、推荐要求

1.各市在上述学科范围内每学科每个学段推荐10名教师。人口超过500万的省辖市可以推荐12名。广德县、宿松县在上述学科范围内每学科每个学段推荐2名教师。

2.各市推荐中小学校长10名,要求具有学科教学背景,中教高级以上职称,并在推荐时适当考虑不同学段学校校长的代表性。

3.各市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严格按规定条件做好各学科优秀教师的推荐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教师推荐上来。

4.各市要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校长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指导候选教师和校长填写“安徽省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候选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和安徽省中小学校长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的各项内容,加盖教育局印章后,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有关汇总表和登记表报送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将Excel文件格式编制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推荐总表”和“安徽省中小学校长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基础教育处。

上述附件表格请到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葛德连,联系电话:0551-2831834,E-mail:gedelian@ahedu.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校长推荐汇总表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学科优秀教师登记表

附件4:安徽省中小学校长推荐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